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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稳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


发布日期:2017-08-03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精准扶贫项目资金的统筹管理,优化财政扶贫资金供给机制,我市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把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其中融安县、融水县和三江县被列入自治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县。我市立足实际,积极搭建资金筹措平台,多方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各层次安排的涉农资金,稳步推进精准扶贫资金整合使用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2016年,全市实际到位统筹整合资金11.32亿元,完成支出资金10.62亿元,支出进度93.81%。2017年,截至6月30日,全市实际到位统筹整合资金7.08亿元,已整合资金3.34亿元,支出进度为47.14%。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为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我市、县(区)各级都成立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资金政策专责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部署安排年度整合涉农资金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落实部署各项具体措施。按照中央、自治区制定的“中央支持指导、地方为主整合、部门协调配合、资金统筹使用”的工作机制,明确贫困县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主体,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由县自主确定项目、自主安排资金、自主组织实施。 

  二、指导制定方案,加强统筹管理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操作指南的通知》要求,我市3个试点县按照以脱贫摘帽为目标,涵盖农业、水利、交通、产业发展等各类扶贫项目在内,依据“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规划制定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2016年和2017年,我市分别获自治区批复实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87亿元、11.12亿元 

  三、完善配套政策,严格资金管理。为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我市相继制定出台了《柳州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柳州市本级财政精准扶贫(脱贫攻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柳州市2017年脱贫攻坚资金筹措工作方案》及《柳州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资金筹措工作方案》等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任务、责任目标、完成标准,定量定效定性,扶贫绩效考核与财政资金分配相结合等方面做出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强化资金督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市实行工作督查反馈机制和联合督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督查组对全市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包括整合资金开展、统筹规划安排、资金支出进度及使用情况等进行专项督查,及时督促和指导各贫困县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不能用于其他无关项目,切实发挥整合资金使用效益,最终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 

  下一步,我市将鼓励各县大胆探索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新模式、新思路,加强交流学习,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成熟模式,进一步加快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提高整合质量和成效。